关于统一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5-15 11:01:42 阅读次数:2763次
日前河南省卫计委关发布了《关于统一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计委加强住院病案首页质控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实现临床数据规范化管理“四统一”,加强临床医疗机构数据管理,进一步提升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质量和使用效率, 河南省卫计委要求:
6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GB/T14396-2016疾病分类与代码》 (即 :《疾病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本)》)和 《2017版手术操作编码(2017版 ICD-9-CM3)(即:《 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 本)》)。
6月1日零时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书写病历和报送病案首页信息等有关数据时,必须采用以上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
目前任务:做好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统一更新前的准备工作。
1、信息科负责协调我院HIS系统和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商,按照统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提供技术支撑,做好疾病与手术操作代码字典库的更新工作。并确保切换编码库的同时,可查询时间节点前的历史数据。信息科积极行动,现在我院已将新编码导入HIS系统开始试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信息科联系解决;
2、医务科负责组织病案管理人员外出接受省卫计委及相关机构开展的培训,继之培训指导全院临床医师及病案工作人员掌握新代码的主要内涵、编码原则、相关分类和具体名称,提高编码质量,降低信息损失。
操作须知:
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编码维护工作由国家病案质控中心和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省卫生计生委组建河南省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专家组,负责统一编码工作的技术支持。
河南省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标准化质控与管理工作,医院在使用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须及时向河南省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反馈。
我们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新增疾病与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的,须提交河南省病案质量控制中心,经审核确认后,提交国家病案质量控制中心统一修订更新。各科室不得自行新增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
统一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是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满足临床路径管理、付费方式改革、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工作的重要基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尽快适应这一新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