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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药品再因广告违规被京药监暂停在京销售

添加时间:2007-08-02 08:37:22 阅读次数:3812次

日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二期《关于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广告严重违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告》,对龙芪溶栓胶囊、心脑静片、复方海蛇胶囊、痛风安、大宅门牌偏瘫复原丸、补益强心片、颅痛宁颗粒等七个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采取强制行政措施,暂停其在北京市的销售行为。
同时,京药监相关人员透露,该局已向有关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撤销以上药品的广告批准文号的建议函,并移送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其中“偏瘫复原丸”成为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个因为在我市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而被暂停销售的药品。至此,共有17个药品因违规发布药品广告被市药品监管部门暂停销售。

  这七种药品广告的主要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擅自扩大药品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虚假内容。

  其中:标示为济宁华能制药厂生产的“龙芪溶栓胶囊”,以“4步消灭血管真凶”、“彻底溶解被打破的游离栓子防止血栓的再次聚集和堵塞”等绝对化疗效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

  标示为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广告中宣称能“从根本上铲除帕金森发病的根源,告别终生服药的局面”,但该药品经批准的功能主治为:“补肾宁心,化痰安神。用于心肾不交兼痰浊的健忘证” 。

  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副局长表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各药品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销售以上七种药品,药监部门将对全市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对仍在销售的品种将立即对其进行查封扣押,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要求在违法广告刊登媒体相应版面以与违法药品广告相同大小的篇幅刊登启事,消除影响。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药品的暂停销售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单位继续销售以上七种药品的,请及时向市药监局或各区县药监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