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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的紧急通知

添加时间:2008-04-11 15:10:13 阅读次数:3176次

广大考生:

为确保2008年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能够有序、高效的顺利开展,现将报名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请相互转告,并遵照执行。

一、现公布2008年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考生首先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核对信息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截止时间为4月11日22:00),考生不需上传照片;

2.考生携带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见附件)到医务科进行现场报名(由医务科统一到市卫生局办理),或直接到市卫生局进行现场报名;

3.在卫生局现场报名审核后生成考生的报名序号,并由市卫生局负责打印包括报名序号的报名表,考生持该表到指定地点(迎春照相馆)采集并冲印照片;

4.上交冲印好的备用小二寸正面照片9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单位及身份证号码)。

报名完毕。

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助理医师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者,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必须满两年(从发证时间算起);

2.居民临时身份证不做为考试报名的身份证明依据;

3.机构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名称一致(我院为“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行政区划必须具体到XX市XX区(我院为“新乡市红旗区”);

4.凡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复印件必须为A4纸。

5.即日起医务科开始受理现场确认报名,截止到4月16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再办理;考生也可直接到新乡市卫生局进行现场报名。

附件:2008年报名资格审核提交资料及要求

特此通知

医 务 科

2008年4月11日

附件:

2008年报名资格审核提交资料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审核提交资料: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报名软件打印生成,并经考生本人签名方为有效)。

第2页: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第3页: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第5页: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机构出具的《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不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7页:两年(次)考试不合格的,还应提交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第8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第9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等)。

第10页:备用小二寸正面照片9张(二代身份证相片标准,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单位及身份证号码)。

二、要求:

1、复印件须经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县(市、区)卫生局核验原件后,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字样,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盖公章)。

3、每位考生的报名材料均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