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09-02-13 15:45:36 阅读次数:3107次
2009年2月13日,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授予我院2009-2011年“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并颁发匾牌。至此,我院已是第三次获此殊荣。
省、市级文明单位实行届满制,3年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标志着一个单位的发展水平,也是单位的发展动力。我院于1999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前后两次复验均顺利通过。为做好2009年文明单位的届满复查工作,医院党委高度重视。
首先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机构,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全院共创文明单位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其次是:切实加强医院环境建设。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创一流服务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医院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了柳树林、林荫道、人工湖、花坛等,形成了风景秀丽的园林式医院。
三是:狠抓行风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白求恩“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大职工,把职业道德评建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将医德医风考核作为医务人员评优和评先的依据之一。
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医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我院职工的精神风貌得到了明显改观,职工素质有很大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先后荣获“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工作先进单位”,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目前,我院领导班子解放思想、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干事创业;职工政治坚定、道德高尚、关心集体、努力工作;医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全院职工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争创一流现代化的省级综合医院。
(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