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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关于招聘护理人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9-05-21 09:39:31 阅读次数:3118次

为补充我院护理专业队伍,提高护理人员素质,经医院研究决定,拟招聘一批优秀护理人员来我院工作。

一、 招聘范围及条件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品学兼优,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2、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3、 身高1.60米以上女性;

4、 年龄不超过26岁;

5、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并已注册者优先录用。

二、 招聘名额

本科5名,专科20名。

三、 待遇

经考核同意录用者:

1、本科:签定聘用合同,不低于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取得执业证书并经考核合格者,待遇同现本科代理人员,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专科:签定聘用合同,不低于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办理养老、医疗及失业保险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两次不能取得执业证书者,予以辞退。

四、 程序

1、 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到医院人事科报名;

2、 面试;

3、 由护理部组织进行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技能操作考试;

4、 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5、 提交院领导研究决定;

6、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7、 试用三个月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 报名时间:2009年5月 21 日至2009年 5月 25 日。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