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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妇在我院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添加时间:2009-07-25 09:22:15 阅读次数:2877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业户口的产妇,持准生证在我院住院分娩,可享受300元资金救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还可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补助。

产妇办理出院手续后,携带产妇的户口簿或身份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新农合证(产妇)的复印件,在我科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