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10-01-11 12:08:28 阅读次数:2631次
一、评选类别
1、先进个人奖:优秀学生、特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别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集体奖: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优秀学生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用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本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无不及格、不合格现象。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集体荣誉感强、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三争三创”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2、评审程序
各班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占全班学生数10%的“优秀学生”上报院(系)。院(系)对各班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二)特别优秀学生
1、评选条件
24小时咨询电话:0373-3029114
投诉举报电话:0373-38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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