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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

添加时间:2011-09-03 11:51:22 阅读次数:2362次

根据河南省职改文件精神及新乡医学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为确保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习文件

本年度会计系列评审文件有变化、卫生及教学等评审文件无变化(详情见医院网)。请各有关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传达上级职称评审文件及我院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确保我院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习职称相关文件时间:9月12日前

(二)结构比例审批上报时间:8月31日前

(三)个人申报评审材料时间:8月31日--9月2日

(四)公开展示:9月5日—7日

(五)业绩量化阶段:9月5日—9月6日

(六)初评委推荐阶段:9月13日

(七)网上报名时间: 9月5日--9月20日

(八)卫生考试报名时间:9月28日

(九)经济考试报名时间:9月1日--20日

(十)卫生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10月20日--27日

(十一)卫生考试时间:10月29日--30日

(十二)经济考试时间:10月15日

(十三)卫生向省卫生厅报送评审材料时间:11月16日

 三、晋升上报材料:

对照申报和评审条件及业绩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材料清单到人事科进行个人材料上报。人事科不接收不符合申报业绩条件的材料。

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硕士以上同时提交学位证书)、身份证、校级以上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指定送交专家鉴定的论文、论著,其中副高职务者 1 篇,正常晋升正高和破格晋升正、副高级者 2 篇(晋升教授者需复印刊物封面、封底和本人的文章一式两份,均不能留学校及本人姓名);

5、申报教师职务每人提交 1 章教案、教学日历、课表、教学任务书或相关院系证明、教学成果证书,由教务处负责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成果及导师证书(证明)进行鉴定,并给出鉴定意见(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6、1寸近半年免冠数码照片:高级8张,中级5张;电子版1份;

7、卫生系列须提交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原件;

8、申报医、护专业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教学系列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9、属于到农村定期工作选派对象的人员,提交《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工作情况鉴定表》;

10、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出版的著作原件,科研成果证书及鉴定材料原件(教学系列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11、评审简表及电子文本各1份,《评审表》3份。

四、公开展示及业绩量化阶段(8月16日—18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审验后的评审材料实行公开展示。

展示地点:肿瘤中心三楼人事科。

严格按照院发[2010]52号“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关于印发《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绩量化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系列评审条件要求,由纪委、人事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共同对申报教学、卫生等系列人员业绩进行量化。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11年度河南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学院评审通知按下列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评审费:260元;

材料费:100元;

鉴定费:每篇60元;

资格审查费:每人20元;

教授论文外审费:600元

证书费:20元;

卫生系列考试报名费:100元。

六、评审期间接受大家监督,监督电话: 0373 —3029802、 0373—3029613 。

 


人 事 科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