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14-04-03 18:07:02 阅读次数:2304次
接上级通知要求,现对我单位涉独家庭进行信息统计工作,请各科室负责人传达到每位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的已婚夫妇,女方为我院职工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下 (包括离婚、丧偶人员) ;
2. 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我院未婚职工(包括男独、女独);
3. 家有独生子女,子女年龄在15周岁以上未婚且无正式工作的所有女性职工。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于4月14日前到计生办进行登记。年龄计算点为2014年3月31日,若因个人原因迟报、漏报信息,影响其今后申请二胎指标的,计生办概不负责!
计生办办公地点:急诊科楼六楼大办公室。
联系人:孔玉凤。联系电话:15560168488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24小时咨询电话:0373-3029114
投诉举报电话:0373-38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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