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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11-11 17:51:02 阅读次数:2181次

2015年度(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继续教育学分现已开始提交,需要提交人员为:1)医、技、药、疾控、保健和卫生监督人员:中级及中级以上人员I类学分10分,II类学分15分;2)护理人员:护师以上护理人员I类学分7分,II类学分18分。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注意事项:

1. 请各科室主任指派医疗负责人员一名,护士长指派护理负责人员一名,收集、整理并上交本科室的继续教育学分材料;

2. 请将所有上交材料分成三份,一份为2014年度学分证,一份为2015年度的学分证,最后一份为学分登记本,且要求三份材料顺序一一对应;

3.每个科室需提交继续教育学分人员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材料摆放顺序和汇总表名单顺序一致);

4. 请每个科室自备袋子,并在袋子上注明科室名称;

5. 2014年度和2015年度学分已经审核过的人员无需重复提交;科教科只每天上午接收各科室提交的继续教育学分,下午要对上午提交的学分进行审核并盖章;不接受个人提交。

6. 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已公布至我院OA系统(公告栏—10月27日)。

请下载: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


 科教科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