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16-01-16 09:56:02 阅读次数:2196次
各科室:
按照《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证我院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程序
1、网上报名。2016年1月15日至1月29日为考试报名时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2份。
2、现场确认。请我院拟报名人员中、初级网上报名后,持《201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9日到人力资源部报名及现场确认。报考护士资格人员请于1月22日将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2011年12月及以前取得士级资格);
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2014年12月及以前取得士级资格);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毕业)。
(四)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7年(2009年及以前取得师级资格);
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6年(2010年及以前取得师级资格);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4年(2012年及以前取得师级资格);
4.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2年(2014年及以前取得师级资格);
5.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毕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级别、专业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及所从事的专业选择报考级别、专业类别。级别、专业设置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四、报名要求
(一) 报考士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3. 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2份(验证日期到2016年3月)和毕业证复印件1份。三加二专科必须提供中专毕业证或新生入学审批表花名册(加盖教务处章)。
(二)报考师级、中级资格考试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1. 相应的士、师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复印件1份。
2. 报考护理专业师级、中级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和复印件各1份。
3.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 根据豫卫人〔1998〕26号、豫卫医〔2009〕22号、豫卫办〔2011〕71号文件要求,凡申报301-359以及36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样表见豫卫办〔2011〕71号文件附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医师、护士执业证丢失或正在办理的人员,需提交正在注册的受理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执业地点必须与报名单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6.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考试,考过一年后可以直接聘师,聘师四年后可以直接报中级。四年制本科不需报考护师,专升本需考护师。
(三)2015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2015年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或准考证1份(成绩单未及时打印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
(四)所有报名提交材料摆放顺序详见附件1。
五、收费管理
2016年仍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通过后,重新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至2016年1月31日。确认后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请考生谨慎报考。
请下载:
2016年1月16日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