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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学院举办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讲座

添加时间:2016-11-03 09:16:26 阅读次数:3174次

本网讯(文艳/文  黄达/图 )按照新乡医学院党委统战部《关于民族与宗教政策知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普及民族宗教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提高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的能力,我院于11月1日18点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办了题为《我国民族宗教政策》的专题讲座,党委副书记马更新主讲,第三临床学院全体辅导员及110余名新生聆听了讲座。

马更新副书记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线,对我国五大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文化一一作了简要介绍,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内涵,详细解读了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并结合历史和当前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全面剖析了邪教的基本特征,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广大师生应坚持的原则等。

在解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时,马更新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但是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合法的场所、合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合适的人员主持(即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否则即视为非法宗教活动,大学校园显然不是合法的场所,一切在校园从事的宗教活动均为非法宗教活动,并着重强调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而言,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共产党员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在世界观上,马克思主义同任何有神论都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所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得赞同宗教教义,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讲座最后通过播放“揭批全能神”反邪教宣传片,告诫同学们要珍惜美好的大学生活,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抵制,远离邪教。

本次讲座既有宗教知识的普及,又有政策法规的解读,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针对性、启发性和实用性,在引导广大师生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科学的宗教观,提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建设和谐新医、平安新医等方面具有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