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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命名为“2014年度新乡市文明单位”

添加时间:2015-02-14 11:49:41 阅读次数:1888次

近日,中共新乡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新文[2015]7号《关于命名2014年度市级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对部分市级文明单位进行警告撤销称号的决定》。文件表示,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重视文明新乡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职工素养、大力推展文明服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此批准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成为“2014年度新乡市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