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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4-02 17:43:00 阅读次数:1252次

全院各党总支、科室:

清明节日将至,为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让节日更“清明”,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紧盯易发问题,严明纪律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严禁违反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空岗、漏岗;严禁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严禁酒后驾车。

落实主体责任,弘扬新风正气。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干部、部门负责人既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职工,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广大职工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好“廉洁关”,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廉洁安全过节。

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医院纪委将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做到早发现、早提醒、严管理、强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希望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廉洁过节、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

 

监督电话:0373-3069963,监督邮箱:sfyjwjcs@126.com

举报信箱餐厅西头、放射科东门口

               中共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