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5-10-15 11:53:00 阅读次数:1425次
根据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河南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于10月15日--10月17日开展,请符合推荐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现将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信力。
二、复试小组组成
1.复试小组由 5 名或 5 名以上成员(含导师) 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
2.复试小组设组长 1 人,另秘书至少 1 人。
三、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地点
1. 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以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为准。
2.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11:00
复试地点:河南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201
(请各位考生于2025年10月16日上午10:00前到达河南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2楼候考室。)
四、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五、复试方案及流程
1.复试内容
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具体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内容 |
分值占比(%) |
复试内容 |
外语水平测试 |
30 |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
综合素质测试 |
40 |
学科专业知识、技能测试 |
综合面试 |
30 |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人文素养等 |
2.复试流程
①中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
②专业英语考察;
③专业知识考察、技能测试;
④综合素质的考察。
3.成绩加权计算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x30%+综合素质测试x40%+综合面试x30%。
4.拟录取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依据复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复试现场注意事项
5.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复试工作人员,遵守复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复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
(3)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
(4)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8点-12点
资格审查地点:河南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能力培训中心二楼207
资格审查内容: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政审表签字盖章版;
(3)复试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6)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7)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级、CET6级、雅思、托福等)。
2. 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原则上不予录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横跨整个复试录取环节,从复试资格审查开始到开学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获得待录取资格后发现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问题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说明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签署拟录取承诺书,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第五)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后续我院会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启后续复试批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复试监督信息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成绩有争议的,可向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0373-3800329
申诉电话:0373-3069963
学校申诉渠道:0373-3029443(纪委)
0373-3029444(研究生学院)
河南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学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