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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添加时间:2025-10-15 11:53:00 阅读次数:1425次


根据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河南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6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于1015--1017,请符合推荐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现将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信力。

二、复试小组组成 

1.复试小组由 5 名或 5 名以上成员(含导师) 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

2.复试小组设组长 1 人,秘书至少 1 人。

三、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地点

1. 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以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为准。

2.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51016日上1100

复试地点:河南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201

请各位考生于20251016日上10:00到达河南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2楼候考室

四、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五、复试方案及流程

1.复试内容

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具体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内容

分值占比(%

复试内容

外语水平测试

30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综合素质测试

40

学科专业知识、技能测试

综合面试

30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人文素养等

2.复试流程

中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

专业英语考察;

专业知识考察、技能测试;

综合素质的考察。

3.成绩加权计算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x30%+综合素质测试x40%+综合面试x30%

4.拟录取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依据复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复试现场注意事项

5.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复试工作人员,遵守复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复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

3)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

4)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1015日上午8-12

资格审查地点:河南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能力培训中心二楼207

资格审查内容: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政审表签字盖章版;

3)复试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6)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7)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级、CET6级、雅思、托福等)。 

2. 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原则上不予录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横跨整个复试录取环节,从复试资格审查开始到开学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获得待录取资格后发现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问题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说明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签署拟录取承诺书,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第五)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后续我院会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启后续复试批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复试监督信息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成绩有争议的,可向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0373-3800329

申诉电话:0373-3069963

学校申诉渠道:0373-3029443(纪委)

0373-3029444(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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