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10-04-06 08:51:59 阅读次数:2701次
一、新婚人员需要办理的手续
新婚夫妇在办完结婚登记手续后七日内到院计生办办理有关登记,建立婚育档案和办理孕检本。需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合影照片一张,因延误办理手续而怀孕者视为计划外,不予办理一胎申请指标。
二、准生证的办理(户口所在地办理此证)
女方怀孕三个月内办理准生证,需带本人户口本或三附院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康检本(孕检本)、夫妻合影照片一张、一胎生育指标申请表(一式2份)。一胎申请表到计生办领取或登录三附院网页下载。注意事项:办理此证时需让各科负责人出具办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属实,并签字。临床科室由护士长签字,医技、行政职能部门由科主任签字。程序:市仁爱医院或新乡市大型机床厂职工医院进行生育培训和生育健康体检→男方单位盖章→女方单位盖章→洪门镇镇政府计划中心办理。
三、各种计生假的办理
1、产假:孩子出生二日内请与计生办负责人联系报出生,并带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计生办办理有关休假手续。按国家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剩余产假需本人持上环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续后90天,剖腹产者多加15天。注明:顺产2个月内上环,可延长1个月;剖腹产6个月~8个月上环,如不能正常上环者需到市红旗区妇幼保健站开具诊断证明。
2、人流休14天;上环休2天;取环休1天;引产者:孕三个月休14天;5个月以上休1个月。均带有关证明办理休假手续。注明:不按计生规定意外怀孕者、单位正常孕检有2次以上不参加者均不享受此假。
四、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户口所在地办理此证)
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独生子女光荣证,要求:带上环证明、孩子身份证号到计生办领申请表(一式3份)或登录三附院网站计生网页下载、夫妻合影照片1张→男方单位盖章→女方单位盖章→洪门镇镇政府计划生育中心办理→报计生办。
五、医院临时工(女职工)办理婚假手续需带本人结婚证原件到计生办登记流动人员流入档案,离院时需通知计生办。临时工(女职工)生育时请将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和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交医院计生办,产假按人事科规定执行。
六、计生险的办理
带医保本、准生证、住院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提前一星期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局生育窗口备案(人民路东段),如急诊可在住院三天内办理。
七、医院男单职工办理婚假手续需带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到计生办登记建卡;男单职工申请独生子女费需带独生子女证原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加盖公章)登记办理。
咨询电话请打3069381、302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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