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14-12-15 17:20:22 阅读次数:1910次
各总支、科室:
2014年12月1日我院接到,河南省纪委驻卫计委纪检组下发的[2014]5号文件,转发了中央纪委驻国家卫计委纪检组《关于5起违反“九不准”典型案件的通报》(驻国卫纪发[2014]15号)要求医疗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请医院各总支、各科室,认真组织科室成员学习,学习结束后请将学习签到表,照片报送院纪委监察室存档。(学习材料内容已上传至医院办公OA及医院网站纪委监察警钟长鸣栏)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纪委监察室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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